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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临近,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饮用水卫生安全,4月17日至21日,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辖区内部分酒店和高层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单位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现场。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供图
卫生监督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法规要求,重点对二次供水单位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检测报告、供管水人员健康证公示情况、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情况和各项预案制度的建立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供水单位设施清洗消毒以及水质检测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从检查情况看,被检查单位整体设备运行良好,但是个别单位也存在二次供水设施环境和条件较差、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等问题。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并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共检查二次供水单位22户次数,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通过专项检查,有效强化供水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意识,促进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落细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监督员介绍。
下一步,该支队将继续加大对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结合“双随机”任务,不定期开展抽检,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
卫生监督员温馨提示:二次供水是指为了补偿市政供水管线压力缺乏或者高层建筑用水需求,将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提供的生活用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后,通过管道或者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每年应对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 并对水质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生供水事故时,管理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同时报告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并协助其进行调查处理。(黄欢)
来源:江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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